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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:建筑商被无业男三年诈骗420余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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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6-17

原标题:为揽“大工程”接受“潜规则”

建筑商被无业男三年诈骗420余万元

本报讯 一方是在太原建筑业打拼多年的建筑商,业务经验丰富,资金实力雄厚;一方是下岗多年靠打零工、跑黑车挣钱的无业男子,钻营投机且贪图享受。一次偶遇,无业男冒充领导,以转包工程为名牢牢吊住建筑商的胃口,而建筑商一心想做大工程,心甘情愿按照“潜规则”支付所谓“手续费”“合同费”,三年间竟付款百余次共计420余万元。6月15日,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经过近半年的摸排布控,成功破获一起以转包工程为名实施的特大诈骗案,犯罪嫌疑人赵某(男,50岁,太原市人,曾因诈骗被打击处理)、薛某(男,45岁,太原市人,曾因盗窃被打击处理)被抓捕归案并刑事拘留。

2011年9月初的一天晚上,赵某遇到前些年在工地认识的朋友原某(男,40岁,四川人,在太原经营劳务输出)。赵某声称自己在中铁某局上班,负责几个工地。原某一听便来了兴趣,赶紧问起现在有无工程可干,赵某张口就来,说现在××大学正要在学府街附近盖多栋大楼,中铁某局是承建单位,自己和王某某局长很熟,也认识这所大学的副校长,可以介绍转包几个工程干,原某听了深信不疑。

2011年9月20日,原某将此事告诉了生意伙伴张某(男,51岁,四川人,在山西经营建筑生意多年)。随后,经原某介绍,张某认识了赵某,为了取得这个盖楼的大工程,张某当下便给赵某2万元现金作为联系工程转包事宜的办事费用,直到2013年2月,经赵某主动索要,张某共计向赵某支付钱款110余万元作为张某承揽工程所需的手续费和请客送礼等。但这个大学盖楼的工程,张某一直未能签订合同。2013年2月和2014年6月,赵某又先后以“华某集团房地产项目”和“清徐某某能源高层工地项目”这两个项目的名义,向张某索要“办事费”“手续费”等共计310余万元。关于这两个工程,赵某让张某与中铁某局的党委书记、局长王某某通了话。虽然未能见得真人,但几次在电话中与“王局长”通话,“王局长”都一口应允由赵某来承包这些工程,这让张某对拿下工程的事信心满满。

2014年9月,已经陆续支付了数百万元的张某发现工程事情并无实质性进展,便一再要求赵某签订合同。2014年10月,张某来到中铁某局询问,被告知该单位并没有“赵某”其人,并且在职领导中也没有“王局长”其人。张某才意识到被骗了。2014年11月20日,张某到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和平南路责任区刑警队报案,民警在杏花岭区杨家峪附近先后将犯罪嫌疑人赵某、薛某抓获。赵某、薛某二人对虚构事实、虚构身份,以转包工程为名诈骗受害人张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只是数百万元的赃款已经被挥霍一空。 (王清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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